人才中心是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,疏通人才流动渠道,构筑人才高地,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多元用人制度,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而建立的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:
1. 负责全校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。代表学校作为学院、职能部处和派遣公司之间的沟通桥梁,促使三方共同配合做好派遣人员的入职、离职、薪酬、考核、劳动关系的管理等工作;建立和完善人才派遣、劳务派遣的管理制度,对学校下属单位的派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政策解答;
2. 负责学校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;
3. 做好学校双轨制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。做好双轨制人员在职期间的考勤、考核、出入境、进修等各类相关工作,负责考核工作和选拔工作,协助管理、教辅、思政队伍的培养;
4. 积极处理人才中心管理的各类人员以及挂靠人员的劳动/人事争议;
5. 对接高等研究院做好学校青年百人B岗、专职科研队伍的建设工作,服务高峰学科人才团队建设;
6. 做好各类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中心人员的接受、管理等工作;
7. 做好学院和机关待退休人员的审批工作;
8. 对校内各部门(除经济独立核算部门外)未聘人员,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审核,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接受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;办理未聘人员的试工、借用和聘用上岗等手续;
9. 收集和整理人才需求信息,为未聘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服务。挖掘再就业岗位,帮助未聘人员谋求就业的机会;
10. 办理校外借调人员手续及外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;
11. 做好关停歇业企业分流人员的接受、管理等工作。产业人才中心须做好各类所管理人员的人事服务工作、工会工作、党支部建设工作等各项事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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